氢能产业政策要闻

时间:2022-07-11      浏览量:142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座谈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6月组织召开了三场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座谈会。

6月2日的座谈会围绕“推进氢能在工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研究了氢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情况,以及政策和标准制定、核心技术装备创新等情况,并对推动氢能在工业领域的替代应用提出意见建议。

6月9日的座谈会主题为“推进氢能在电力领域示范应用”,重点研究了氢电耦合、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综合能源供应相关政策,以及标准规范制定、核心技术装备创新等情况,并对推动氢能在电力领域的应用提出意见建议。

6月23日的座谈会聚焦“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研究了氢能在交通领域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推动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全面梳理氢能在电力、工业领域应用场景、技术研发、制度管理等情况,分析讨论绿电制氢、管道输氢、安全监管等重大问题,研究拓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氢能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落实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示范应用、政策和制度保障等重点任务,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落地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九部委: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在有条件的地区, 利用风光氢储耦合等技术, 通过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开发、输送与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融合,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 实现新能源电 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探索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

6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七部门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新能源车发展,探索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要求加强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推动炼化系统能量优化、低温温室制冷剂替代、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试点应用。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燃料电池车、船试点

6月24日,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推动新能源车辆的应用。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


上海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要求到2025年,建设各类加氢站70座左右,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建成3-5家国际一流的创新研发平台,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突破1万辆,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在交通领域带动二氧化碳减排5万-10万吨/年。打造8个世界级示范场景,分别为:国际氢能示范机场、国际氢能示范港口、国际氢能示范河湖、世界级氢能产业园、深远海风电制氢示范基地、零碳氢能示范社区、低碳氢能产业岛、零碳氢能生态岛。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金融机构等依法合规开展天然气、电力、氢能等绿色相关衍生产品和业务,推动浦东新区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金融机构依法参与创设、交易碳衍生品等相关业务。


江苏:加快推行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替代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消费。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车辆、出租汽车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80%。支持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重型卡车、船舶、港口设备等领域,加快推行LNG、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替代。


广西:探索利用富余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

广西发改委发布《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6100万千瓦。将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利用较好地区,探索利用富余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鼓励在化工、冶金、交通等领域开展氢能替代应用。鼓励在南宁、柳州、北海、玉林等人口密集和工业基础较好地区探索开展氢能利用及运营模式示范,建立自治区氢能利用示范区。


湖南:探索开展氢冶金试点示范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明确推进钢铁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步伐,鼓励氢能等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消费替代;深化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氢能、新型储能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


福建: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配套氢储能项目试点

福建省印发《“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研究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配套氢储能项目试点。开展氢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试点示范争取福建省列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省份。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等,开展公共交通、物流(含冷链物流) 、环卫等运营示范。

根据《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福建省将加快加氢站、交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青海:建设离网制氢用氢、新能源弃电制氢用氢等示范项目

青海省发布《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推进绿氢终端应用,研究光伏制氢、储氢集成技术,开工建设离网制氢用氢、新能源弃电制氢用氢等示范项目。以重型卡车为切入点,推广交通运输领域燃料电池应用示范。


北京:探索氢能在制造业原燃料替代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探索氢能在制造业原燃料替代、储能、货运、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氢能与氢燃料电池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在昌平能源谷、中关村房山园、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等区域,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及系统集成,统筹推进京津冀区域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布局。


北京大兴:2022年推广使用500辆氢能源车辆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发布报告,明确提出2022年大兴区将搭建京津冀智慧氢能大数据平台,集聚一批氢能企业,推广使用500辆氢能源车辆,加快实施加氢站网络化布局,新建不少于3座加氢站,推动氢能产业园使用低碳技术。


河北唐山发布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河北省唐山市印发《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构筑起涵盖燃料电池汽车及车用氢能制、储、运、加全产业链协同的自主研发产业体系,引进国内先进企业8-10家,氢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河北张家口将推动氢能轨道交通建设

河北省张家口市出台《张家口市绿色交通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将创建氢能产业全国示范城市,推动氢能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氢能公路客运汽车示范应用和推动氢能公路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加大制氢能力及氢能配套设施建设。


河南郑州:加快氢能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

河南省郑州市发布《“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将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加强与洛阳、开封、濮阳等周边地市氢能产业的联动发展,协同开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


河南商丘:沿黄河故道建设绿氢制备库

河南省商丘市发改委就《商丘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商丘市正在深化氢能产业链布局。将积极开展宁陵城区750万方风能等清洁能源制氢项目,促进氢能生产规模化发展。推进黄河故道零碳绿色能源项目,建设“绿氢”制备库。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以上。


四川遂宁:推进天然气制氢项目遂宁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

四川省遂宁市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充分利用遂宁市天然气资源,建设天然气制氢项目,将氢能发展与天然气化工发展深度结合。


四川成都:对15类氢能企业团体启动补贴申报

四川省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对15类氢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团体进行补贴和奖励。其中对加氢站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本期申报周期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川攀枝花:积极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发布《攀枝花市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21-2030) 》, 提出到2025年,全市氢能发展初具规模,氢能产业链集群初步建成;到2030年,核心技术取得阶段性突破,氢能产业成为攀枝花市主要产业之一,产值突破300亿元,将攀枝花市打造成“氢能产业示范城市”.


安徽六安:燃料电池物流车按1:1比例补贴

安徽六安市印发《六安市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提出按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比例配套市县资金,重点支持燃料电池物流车的示范应用等。

根据《六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拟探索培育“氢燃料电池电堆及辅助系统生产+氢能源动力系统集成+供氢设备生产+加氢等综合能源站建设+加氢运营服务”为一体的氢能产业链,探索“水风光氢一体化”开发机制。


内蒙古鄂尔多斯:到2025年形成40万吨以上稳定可再生氢供应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印发《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向自治区继续争取5—8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全市匹配部分上网指标的制氢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同时发展10万吨以上离网制氢能力,形成40万吨以上稳定可再生氢供应;全市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5000台以上;加氢站布局方面,在全市布局90座以上各类加氢站,保障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注需求;轻化工方面,推动宝丰、国能投、中煤、中石化新星依托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开展合成氨、合成甲醇领域清洁氢替代化石能源制氢的规模化示范,并持续推进“液态阳光”技术中试扩大。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氢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发布《伊金霍洛旗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明确2022年之前购置的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应用要求的燃料电池重卡,并在伊旗注册登记的,给予购车主体8万元/辆的购置补助。对新建氢气产量在5000吨/年及以上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根据其年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奖励。2022年投产的奖励1000元/吨,2023年投产的奖励600元/吨,2024年投产的奖励300元/吨,当年奖励于次年年初发放,奖励金额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对2022年10月底前,在伊旗建设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和伊旗现有化工企业新增涉氢设备投资项目,按照新增设备购置费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


山东淄博:按照具体车型和行驶里程给予氢燃料电池车补贴

山东省淄博市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运行。按照具体车型和行驶里程给予补贴。连续3年年运营达1.5万公里的氢燃料电池车型,按照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每公里分别给予1元、 1.5元、 2元运营补贴,单车3年补贴总额分别不超过9万元、13.5万元、 18万元。


山西吕梁发布氢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山西省吕梁市发布《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5) 》,提出到2025年,积极利用工业副产氢,建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天然气制氢等为辅的氢能保障能力和完善的供应网络;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并围绕制氢、氢气瓶及压缩机、加氢站及加氢设备、动力系统集成、氢能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氢能供应基地和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形成相对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3%;创建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5家,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5家;力争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氢能龙头企业,培育氢能上市公司3家以上,引进和培育氢能龙头企业10家以上,氢能相关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突破50家,培育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10家。

供氢网络基本形成,多应用场景推广,初步建成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氢能应用先行城市。氢能供应能力20万吨/年以上(含高纯氢及燃料电池用氢10万吨/年以上) ,工业副产氢产能15万吨/年,天然气重整制氢产能5万吨/年。氢能运输管道示范5条以上,长管拖车500台以上。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制造方面,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50座,初步建成面向华北地区的氢能供应基地;燃料电池汽车电堆产能达到15000套, 氢能动力系统产能达到10000套,形成辐射全国的氢能装备制造基地。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突破5000辆,其中氢燃料公交车、重卡车、物流车占比达到90%以上,打造1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 并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氢能环卫车、观光车、叉车、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等试点应用。


广东深圳:发布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其中,氢能产业是重要一环。将加强氢能产业培育工程。规划建设深圳国际低碳城、龙华求雨岭氢能产业园,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设备产业化步伐, 适度提升产业规模。


广东东莞:到2025年建成29座加氢站

广东省东莞市印发《东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到2025年,东莞将在市内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约3.4万个充电桩(不含私人及内部专用充电桩)及29座加氢站。


广东云浮:“十四五”期间推广氢燃料汽车250辆

广东省云浮市印发《云浮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强化氢能源产品推广应用,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十四五”期间拟计划建设加氢站10座,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共250辆。


甘肃酒泉制定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甘肃省酒泉市制定下发《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到2025年,涵盖工业、交通、储能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全面发展,酒泉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形成有规模有经济效益的发展格局。氢能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装备制造业规模化发展,各类示范项目建成。

方案提出以玉门为中心,连同金塔、肃州、瓜州、敦煌等县市区,构建酒泉市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以本地市场需求为基础,积极拓展周边市场,逐步形成产业链完整和企业聚集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由玉门油田、青海骐骥等涉氢企业组建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引进省内外氢能领域专家团队,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促进成果转化,打造支撑氢能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酒泉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重点打造玉门、瓜州、金塔等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发展下游化工、交通、储能等领域综合利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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